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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桃源县新志稿

  陈宗兰等纂修。宗兰,邑人,民国五年(1916)劝学所所长,二十六年至二十八年十一月教育局长。是志上承光绪十八年(1892)余志,下续光绪、宣统、民国邑事,始修於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三十八年八月脱稿成书,记事亦止于是年八月。正文分大事记、教育、财务、礼俗、生计、人物、氏族、古物、艺文九个分志,分别马陈宗兰、文骏、罗蕺、文思四人编纂。人物传略分忠义、孝友、义行、儒行、文苑、方技、隐逸、货殖八口,计稿本十五册,约八十万字,为桃源十二修县志。大事记载清光绪十七年至民国三十八年八月邑事,详录民国三十八年七八月间桃源解放史事及县人民政权的建立;生计志记清末民国年间本邑苗圃、林场、金矿的设置开并情况,有裨湖南工矿史的考证;人物志记辛亥革命先烈宋教仁等人生平事迹,是研究民国史的重要参考文献。志稿类目初具、内容丰富,著重于近现代史的徵集,当代人记当代事,翔实可证。有民国三十八年(1949)稿本。(刘志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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