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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李爱莲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李爱莲的故事
    

    李爱莲(19111927),女,湖南湘潭县人。1926年参与湘潭靴鞋业工会革命工作。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湘潭县女界联合会宣传部部长。19275月被许克祥部抓捕。192766日,被杀害于十三总“洋船码头”,年仅16岁。

   

    1927年马日事变后,在反革命的大屠杀中,湘潭城内有一位花季少女壮烈牺牲,使许多人流下了同情的眼泪,也获得了不少人的翘指赞叹。这个年轻的殉难者就是湘潭妇女解放斗争的先锋、优秀的女共产党员李爱莲。

    李爱莲,1911年出生于湘潭县城。父母在十三总正街开了一家鞋铺,雇有10多名工人。她的母亲是个尖刻的封建家长,又是一个惯于盘剥工人的老板。

    李爱莲聪明漂亮,私心严重的李母以为“奇货可居”,只让她读了四年书就不让再升学,也不许出门。李爱莲刚14岁,母亲看中了一位染了恶习的黄姓富家子弟,定下婚约,多次逼她完婚。李爱莲坚决反对包办婚姻,理直气壮地对她母亲说:“如不同意毁婚,那就谁爱谁去,你莫害我。”她不惧母亲的压服,冲出家门,独自一人跑到男方家退婚,当着前来看热闹的群众神色自若地跳上男家堂屋的红漆方桌,趁机宣传妇女解放,婚姻自由,当众宣布解除婚约。

    李爱莲好学上进,富有同情心。封建专制的家长和残酷剥削工人的家庭,使李爱莲十分反感。她经常站在工人一边,同母亲、大哥做斗争。

    1926年,湘潭靴鞋业工人在党的领导下成立了工会。李爱莲在靴鞋业工会委员长张碧云的领导下,秘密进行革命工作,串联发动本店工人组织工会分会,成了靴鞋工会领导的得力助手。她还从县委书记杨昭植等共产党人那里学到了许多无产阶级革命和妇女解放的理论,增强了自强自立的决心。她借钱考入女子职业学校学习,将自己改名为“国华”,示意要做国家的英华。她还不顾母亲的坚决反对,带头剪发,母亲骂她大逆不道,声言要脱离母女关系。

    通过一系列斗争和学习,李爱莲的阶级觉悟大为提高,革命意志更加坚定。党组织根据她的要求和表现,吸收她为中共党员。经过革命理论的引导,她由一个封建家庭的叛逆,成长为一名无产阶级的先锋战士。

    李爱莲入党后,党组织分配她搞宣传工作。192612月,她担任湘潭县女界联合会宣传部长,工作更加积极,经常废寝忘食,不辞劳苦地到处奔忙,带领宣传队讲演、出壁报、贴标语、发传单、演新戏,除在城区大街小巷进行宣传外,还去湘潭县梅林桥、易俗河、株洲等乡村宣传。

    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李爱莲在同年59日县总工会、县农会联合召开的反帝讨蒋大会后,按照党组织的布置,再次带领宣传队去株洲一带下乡宣传,深入农村,发动农民起来武装自己,反对蒋介石。1927521日晚,湖南发生马日事变。李爱莲在株洲听到事变消息后,借了一套农村妇女的大襟衣服换上,化装成农村姑娘潜回湘潭县城家中。

    这时的湘潭笼罩在一片白色恐怖中,许克祥的部队到处抓人,从衙门口到大码头,设了10处杀场,大肆屠杀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

    李爱莲回家后,狠心的李母不仅不给予保护,反而出卖了自己的亲骨肉,叫来团丁将李爱莲抓走,押在敌人的驻地。负责审讯的周伯桥是许克祥手下的一名连长,他以为李爱莲年轻,一定幼稚,容易打开缺口,便以几个叛徒的自首行为和所谓的出路来利诱她。没想到李爱莲严词拒绝说:“有无耻的叛徒,也有不怕死的好汉。我李爱莲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敌人恼羞成怒,对她严刑逼供,把她打得遍体鳞伤,面目浮肿。敌人紧逼不舍,李爱莲英勇无畏,回答只有一句话:“要杀就杀,要砍就砍,休想我说出一个字来!”周伯桥见从她口里挖不出一点信息,便决定当天处决她。

    已被李爱莲退婚的黄姓地主,想在此生死关头劝李爱莲回心转意,带着光洋来赎她。但李爱莲说:“我已经拒绝了你家的婚姻,在我临死之前仍然拒绝。”监斩官见李爱莲年轻漂亮,舍不得下手,找人来劝降,同样遭到李爱莲的拒绝。敌人又企图以陪斩来威胁,当着她的面杀害了中共党员、湘潭县靴鞋工会执行委员长兼纠察队队长张碧云,然后问她投降不投降,李爱莲宁死不屈,愤怒高呼:“革命成功万岁!”

    192766日,李爱莲被杀害于十三总“洋船码头”,年仅16岁。

   

作者  中共湖南省委党史研究室  湖南省中共党史联络组  湖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中共长沙市委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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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这就是信仰的力量》——湖南党史人物故事P12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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