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共享工程各支中心:
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拟于12月举办共享工程“十一五”成果展。为全面配合成果展的顺利展出,引导全社会参与文化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根据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关于面向全国文化共享工程各级中心有奖征集“感人故事”和“优秀摄影作品”的通知》要求,现面向全省文化共享工程各支中心征集感人故事和优秀摄影作品。征集作品由市(州)支中心统一报送省分中心,省分中心将择优报送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参选。
此次作品征集事宜具体要求如下:
一、 截稿日期:2010年9月26日
二、 征集作品要求:
本次征集活动的作品主要反映自文化共享工程成立以来的相关内容,可以从服务活动、资源建设、技术手段、培训现场、社会反响等各方面、多角度反映文化共享工程在各地的发展。所有征集作品要包含作品名称、作者署名、作者单位,署名要属实。
(一) 感人故事
1、记叙文,一事一叙,真人真事,文章可配图片。
2、故事典型、主题鲜明、描写生动、情节感人,文笔简洁流畅,内涵深刻。
3、题目自拟,文章3000字以内。
(二) 优秀摄影作品
1、使用数码相机拍摄或高清手机拍摄,像素在400-2500万,文件统一要求为JPEG格式,并提供图片文字说明,字数在100字以内。
2、参赛作品内容客观真实,必须与共享工程有直接关联,符合征集活动主题。
3、作品风格、题材不限,黑白、彩色均可,单幅或组照不限,但组照不宜过多。组照请标明并粘连,组照作为1幅作品参赛。
4、作品冲印尺寸为6寸,并同时提供数字版格式,发送到下述地址。
(三) 投稿地址:
1、电子稿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2、纸版稿件寄至:
长沙市韶山北路169号湖南图书馆合作协调部(410011);
联系人:李月明、王芳;
联系电话:0731-84174011
三、 奖项设立情况:
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将为本次征集活动设立以下奖项:
1、设立“感人故事征文”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具体获奖人数另行通知。
2、设立“优秀摄影作品”获奖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具体获奖人数另行通知。
各市(州)支中心接到通知后,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各县级支中心,动员广大共享工程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本次活动,做好此次征集工作。无市支中心的市(州)由中心馆负责组织征集活动。
文化共享工程湖南省级分中心
二0一0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