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湖南省级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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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双百”人物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2009-11-18 10:27:00

  文化共享工程各级支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开展学习宣传“双百”人物活动,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拟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学习“双百”人物有奖征文活动。根据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学习“双百”人物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各级支中心的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

  协办单位: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级分、支中心

  二、征文时间

  20091030日至1130日(以邮戳或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三、征文要求

  1.本次征文活动的作品,应以学习“双百”人物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为主线,结合文化共享工程工作实际,抒发个人真挚情感。

  2.体裁:(1)散文、随笔(2)诗歌

  3.主题鲜明,内容健康,感情真实,语言优美。

  4.字数要求:作品文字不超过3000字。

  四、征文刊发

  本次获奖作品将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站、中国文化报、工作简报、相关媒体刊发。

  五、征文奖励

  1、本次征文将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20名,各奖励800元、400元、100元和精美数字文化礼品。

  2、本次征文活动以各省级分中心为单位,根据各单位投稿和获奖数量另设组织奖。

  六、其他要求

  1、请投稿人员在信封正面或电子稿件上注明“学习双百人物征文”字样。

  2、每位投稿人员在投寄稿件时一并提供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详细通讯地址。

  3、本次稿件收到的稿子恕不退稿,管理中心拥有将获奖稿件用于公益性传播的权利。

  请各级支中心认真做好此次征文活动,各县级支中心至少提供1篇以上的稿件,各市级支中心至少提供2篇以上的稿件。市级支中心要做好本地区各县级支中心的稿件收集工作,并于1130日前将本地区稿件统一报送至湖南省级分中心办公室,湖南省级分中心将择优推荐至管理中心参加全国的评比。本次征文活动的有关情况将纳入全省文化共享工程年度工作评比。

  联 系 人:李月明、张文勇、王隽

  联系电话:0731-84174011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169号湖南图书馆共享工程办公室

 

  文化共享工程湖南省级分中心

  200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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